春秋归属晋。战国属赵。自西汉始置南和县,治所即今县域,因地处和城县之南而得名。据《太平寰宇记》引《水经注》云:“北有和成县,故此云南。”同时还置有朝平县。两县均属巨鹿郡。景帝中原六年(公元前144年)更隶广平郡。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改属平干国。五风二年,国除为广平郡。两县仍属之。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广平郡封为广平国仍辖南和、朝平两县。后汗朝平并入南和县,仍属广平国。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更隶巨鹿郡。建安十七年(212年),改属魏郡。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年),南和更隶广平郡,此后南和并入任县。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南和县隶属冀南四专区。1948年9月,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四专区。1949年8月,属河北省邢台专区。1958年4月28日,撤销邢台专区,南和县划归邯郸专区。同年12月20日,撤销南和县,并入巨鹿县。1961年7月9日,析巨鹿县置任县,将原南和县划归任县。1962年3月27日,析任县恢复南和县原建制,仍属邢台专区(1961年析邯郸专区复置)。1970年邢台专区改为邢台地区,南和县仍属之。1993年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南和县属邢台市。
1996年,南和县面积418平方千米,人口约29.7万人,辖3个镇、5个乡:和阳镇、贾宋镇、郝桥镇、三思乡、史召乡、河郭乡、阎里乡、三召乡。县政府驻和阳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南和县常住总人口314106人,其中:和阳镇42121人,贾宋镇46657人,郝桥镇53663人,东三召乡43322人,阎里乡34826人,河郭乡29183人,史召乡34278人,三思乡30056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南和县常住总人口325332人,其中:和阳镇45571人,贾宋镇49112人,郝桥镇57313人,东三召乡43160人,阎里乡34473人,河郭乡31526人,史召乡33777人,三思乡30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