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延津州。辽置银州。金废银州改为新兴县。1937年置铁岭市,1955年设立银州镇。1979年从铁岭县析置铁岭市,属铁岭地区。1984年改置铁岭市银州区。
1984年6月30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撤销铁岭、朝阳地区和铁法市等问题的批复》(国函[1984]104号)批准;1984年7月13日,辽宁省政府(辽政发[1984]112号)《转发国务院关于设立省辖铁岭、朝阳市的通知》转发:铁岭市升格为省辖地级市,设立银州、铁法和清河三个区。以原县级铁岭市的行政区域设立银州区,撤销银州镇。
1997年,银州区面积97平方千米,人口28.6万人。辖6个街道、1个乡:红旗街道、工人街道、铜钟街道、柴河街道、岭东街道、岭西街道、龙山乡。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银州区总人口341179人,其中(7个街道、1个乡):红旗街道54118人,工人街道77495人,铁西街道46084人,铜钟街道52798人,柴河街道33531人,岭东街道24790人,城南街道8602人,龙山乡25811人,种畜场虚拟乡17950人。
注:1992年,设立铁岭经济开发区,以银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铁岭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域。铁岭经济开发区不是正式行政区,行使部分行政区职能。2001年(?),撤销银州区城南街道,其辖地由铁岭经济开发区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