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置永宁县,后改黄岩县。元升为黄岩州。明复为县。1989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黄岩县,设立黄岩市(县级)。1992年5月,黄岩市撤区扩镇并乡,撤7个区公所、29个乡、10个办事处,设置16个镇、10个乡。1994年撤黄岩市分设黄岩、路桥两个区。
2001年1月21日,浙政函[2001]12号批复同意撤销黄岩区城关镇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撤销黄岩区城关镇建制,在原城关镇行政区域内设置若干街道办事处。11月30日,浙政函[2001]254号批复同意台州市黄岩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澄江镇、新前镇、江口镇、高桥乡建制,改由黄岩区政府直辖并调整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12月7日,台政函[2001]65号批复:同意黄岩区设立澄江、新前、江口、高桥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