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清一统志》记载:“剑池湖,在龙泉县南五里,周三十亩,相传欧冶子铸剑于此,号为龙渊。唐讳渊,改曰龙泉,宋宣和中改曰剑池湖,邑名本此”。相传古时镇南有一湖称“龙渊”是东海龙王囚禁龙女之地。龙女喷水使洼成湖,湖水历年不沽,灌溉着黄鹤岭之南的万亩良田。邑人为纪念龙女,称此湖为“龙渊”。春秋战国时,铸剑名将欧治子在此湖畔成功地铸就了三把宝剑。剑名按制作先分别为“龙渊”、“泰阿”、“工布”,第一把以“龙渊”湖取名。唐避讳“渊”字,湖名改为“剑池”,剑池之曰“龙泉”。现市名“龙泉”,镇名“龙渊”既涵赞喻龙女施水之情,又融纪念欧治子铸就宝剑之意。
周为扬州之域。春秋时属越国。战国时越亡入楚。秦属闽中郡。西汉属会稽郡回浦县。东汉改回浦县为章安县,建安八年(203)分章安县南部设松阳县,时属松阳县地。三国时属临海郡松阳县。东晋太守元年(323),属扬州永嘉郡松阳县龙渊乡。唐武德三年(620),因避高祖李渊讳,改龙渊乡为龙泉乡。乾元二年(759),分松阳县龙泉乡和遂昌县部分地置龙泉县,治黄鹤镇(今龙渊镇),属括州。
北宋宣和三年(1121),诏天下县镇凡有龙字者皆避,龙泉县改名剑川县。南宋绍兴元年(1131)复名龙泉县。庆元三年(1197),析龙泉县南松源乡及延庆乡部分地置庆元县。明洪武三年(1370)庆元县并入龙泉县,设巡检司于查田;十三年(1380)复置庆元县,巡检司撤。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县丞署于安仁镇,至光绪十六年(1890)裁撤。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廿五日,处州府城光复,成立处州军政分府,龙泉县属之。民国22年(1933)全县分8个镇。廿七年(1938)城区设中正、东升、西平、河南4镇。廿九年(1940)改设东升、西平二镇。
1949年5月13日龙泉县解放。6月5日,龙泉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7月1日起改称县人民政府),属丽水区专员公署。1952年改属温州区专员公署。1958年11月,庆元县并入。1963年复属丽水专员公署。1973年7月,复建庆元县,至1975年8月,龙、庆二县始分署办公。1978年属丽水地区行政公署。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龙泉县设立龙泉市(县级)。1991年2月4日,龙泉市挂牌成立,仍属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现由丽水市代管。
1949年7月30日,县人民政府发文废除保甲制,将全县行政区划为5个区1个镇28个乡,设区人民政府;年终统计全县总人口124767人。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县普查结果总人口139412人。1955年12月8日,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2月,全县7个区1个镇57人乡合并为4个区1个镇31个乡。合并后,4个区管辖24个乡,县直属7个乡。1958年1月,又恢复城郊、城北、锦旗区,将直属乡分别划归有关区管辖。1958年11月,庆元县并入龙泉县。
1959年3月18日,下放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确定全县13个大分社,分为74个管理区460个基本核算单位,确立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150197人(不计庆元片)。1973年7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庆元县建制;同年8月,龙庆两县正式分开办公。至1975年3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庆元界域内的四源乡划归龙泉管辖。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243960人。1984年5月,城镇复名城关镇,10月3日更名龙渊镇。
2003年末,全市总面积3059平方千米,总人口27.55万人,辖3个街道、8个镇、8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11个社区、1个居民区、442个行政村。2005年末,龙泉市面积3059平方千米,总人口27.84万人。2006年末,龙泉市辖3个街道、8个镇、7个乡、1个民族乡,11个社区、1个居民区、444个行政村。市政府驻龙渊街道贤良路333号。2008年末,全市总人口28.39万人。2012年末,全市总人口28.8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