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地域,唐属长溪县,元属福宁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宁州改设福宁县。成化九年(1473年)复为福宁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升州为府,设霞浦县,福鼎属霞浦县地。乾隆四年(1739年),析霞浦县劝儒乡之望海、育仁、遥香、廉江四里置福鼎县,属福宁府。据《读史方舆纪要》,因县有福鼎山而得名。
民国元年(1912年),福鼎属东路观察使;民国3年,改东路观察使置闽海道;民国14年,废道,直属省辖。民国23年,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区(区署驻福安);次年,第二行政督察区改称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4年,第一行政督察区改为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第八行政督察区复改为第一行政督察区,福鼎均属其管辖。
1949年6月11日福鼎解放,属浙江省温州地区;同年10月,福鼎改属福建省福安专区(1970年7月改宁德地区)。1995年10月13日,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福鼎撤县设市(县级);同年12月27日,福鼎市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1995年,福鼎县陆地面积1461.7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4959.7平方千米。总人口530863人,其中,汉族人口493904人,占总人口的93.04%;畲族人口29313人,占总人口的5.52%;回族人口7547人,占总人口的1.4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99人。(数据来源于《福鼎县志》)
2003年末,福鼎市户籍人口56.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14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2个乡、1个民族乡。
2009年1月5日,省政府(闽政文[2009]4号)批复同意撤销佳阳乡,设立佳阳畲族乡。调整后,全市辖3个街道、10个镇、3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