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五年(1577)设铜鼓营,属宁州。清宣统二年(1910)升为铜鼓抚民厅,属南昌府。1913年废厅置铜鼓县。因县城东有一巨石,色如铜,形似鼓,击之有声,称为“铜鼓石”,故得名。
1995年6月21日,撤销三都乡,设立三都镇。(赣民字[1995]109号批复)。1995年12月12日,撤销二源乡,并入永宁镇;撤销石桥乡,并入温泉镇;撤销丰田乡,分别并入永宁镇和排埠镇(赣民字[1995]248号批复)。
2002年末,铜鼓县辖6个镇、3个乡,10个居委会、103个行政村。2003年末,全县总人口13.6万人。2005年末全县人口131005人。
2011年末,全县总面积1548平方千米,其中城区面积10.36平方千米。总人口13.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8万人。辖6个镇、3个乡、4个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