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袁赣两水在萧滩镇合流后一段,波流澄澈,名为“清江”立县后即以水名县。樟树市以樟树镇(江西四大古镇之一)为名,以树命名樟树得名。自西周至春秋战国先后属吴、越、楚。秦建新淦县,县治淦阳即今樟树镇(樟树镇1988年撤销),樟树地属新淦。自汉高祖六年(前201年),樟树地分属新淦、建成、宜春三县。至东汉中平二年,析宜春置汉平县,县治在今樟树西南境的吴平圩,樟树地分属新淦、建成、汉平。三国时,孙吴改汉平为吴平。
北宋淳化三年(992年),割清江、新淦、新喻三县置临江军,清江为倚郭望县。治平三年(1066年),割新淦茂才乡、新喻思贤乡入清江县,县境由三乡增至五乡。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临江军改临江路,清江为上县。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临江路为临江府,辖清江、新淦、新喻三县。清代府县隶属仍沿明制。民国二年至民国十四年,属庐陵道;民国十五年至二十年,直属省;民国二十一年至民国三十八年,先后属第一、二行政督察区。1930年10月至11月,在临江镇建立清江县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赣边境特委领导。
1949年6月19日,在樟树镇建立清江县人民政府,同年7月15日迁临江镇,1950年3月27日迁回樟树镇,属南昌分区专员公署。1959年1月1日,改属宜春专区1978年改称宜春地区)。1987年12月清江县实行省计划单列。1988年10月13日,民政部(民批[1988]41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清江县,设立樟树市(县级),以原清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樟树市的行政区域;12月,樟树市正式挂牌成立,由宜春地区代管。2000年5月22日,改由宜春市代管。
1996年3月19日,撤销店下乡、昌傅乡,设立店下镇、昌傅镇(赣民字[1996]50号批复)。1996年12月20日,撤销张家山乡,设立张家山镇(赣民字[1996]287号批复)。至此,全市面积1286平方千米,人口约51.6万人,辖4个街道、7个镇、10个乡:鹿江街道、淦阳街道、吴家巷街道、薛溪街道、临江镇、黄土岗镇、经楼镇、永泰镇、昌傅镇、张家山镇、店下镇、中洲乡、义成乡、山前乡、湛溪乡、洲上乡、刘公庙乡、洋湖乡、大桥乡、观上乡、阁山乡。市政府驻城区药都南大道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