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析南丰县南部三乡置广昌县,因道通闽广,隶属建昌军,故名广昌。元属建昌路。明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改建昌为肇昌府,九月改为建昌府。直至清末广昌均隶属建昌府。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广昌隶属江西省。1914年,广昌属豫章道。1926年废道,县由省辖。
1932年2月,广昌、南丰两县合并为南广县。1933年4月复原建县,同年8月,广昌析出南部置赤水县。1934年9月,广昌与赤水两县合并为广赤县。1934年10月,复名广昌县。1949年10月,广昌隶属宁都专区。1952年属抚州专区,1954年7月改属赣南行政区(赣州地区)。1983年7月27日,将赣州地区的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国函字[1983]146号),8月正式划入抚州地区。现为抚州市辖县。
2002年末,广昌县面积1612平方千米,人口2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万人,辖5个镇、6个乡,12个居委会、129个行政村。2003年末,全县总人口22.9万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广昌县常住总人口235395人,其中,盱江镇87459人,头陂镇23080人,赤水镇19387人,驿前镇23263人,甘竹镇25164人,千善乡5407人,水南圩乡6018人,长桥乡6055人,杨溪乡5050人,尖峰乡13234人,塘坊乡19252人,翠雷山垦殖场957人,广昌县工业园区1069人。
2016年4月6日,正式撤销塘坊乡,设立塘坊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