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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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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为新乡市第四区,1955年更名为郊区,1959年改公社,1966年复置郊区。2004年2月区划调整后更名为牧野区。 1996年?,郊区位于新乡市区四周,面积89.2平方千…

1949年为新乡市第四区,1955年更名郊区,1959年改公社,1966年复置郊区。2004年2月区划调整后更名为牧野区。

1996年?,郊区位于新乡市区四周,面积89.2平方千米,人口22.3万人。辖王村1镇,平原、牧野2乡。区政府驻市区内北干中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郊区总人口141856人,其中:王村镇30467人、平原乡53705人、牧野乡57684人。

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国函[2003]134号)批准同意新乡市郊区更名为牧野区。将红旗区的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4个街道和原新华区的新辉路、卫北2个街道划归牧野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定国、吕村、堡上、孙村、东聂庄、秦庄6个村划归牧野区管辖。将原郊区平原乡的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营13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将原郊区的平原乡(不含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营13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调整后,牧野区辖和平路、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新辉路、卫北7个街道和王村镇、牧野乡。区人民政府驻学院路。

2004年,全区总面积93平方千米,总人口29.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26万人,农业人口7.26万人。辖东干道、北干道、花园、荣校路、新辉路、卫北、和平路7个街道和王村镇、牧野乡,共57个行政村和34个社区。

2005年末,牧野区辖7个街道、1个镇、1个乡:新辉路街道、卫北街道、荣校路街道、北干道街道、东干道街道、花园街道、和平路街道、王村镇、牧野乡。

作者: 中国行政区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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