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坪山区域有卓屋村和夹圳岭遗址。春秋战国时期,坪山区域属百越地,发现有金鱼岭遗址。秦,属南海郡傅罗县。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属南海郡博罗县(更傅罗县为博罗县)。
东晋太和三年(368年),析南海郡博罗县置欣乐县,坪山区域属欣乐县。刘宋末,欣乐县由南海郡改隶东官郡。梁天监二年(503年),南海、东官两郡析置梁化郡,坪山区域属梁化郡欣乐县。陈祯明二年(588年),改欣乐县为归善县。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梁化郡,置循州,坪山区域属循州归善县。大业三年(607年),改循州为龙川郡。唐武德五年(622年),复循州。
天授元年(690年),改循州为雷乡郡。
天宝元年(742年),又更为海丰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循州。南汉乾亨元年(917年),循州析为循、祯二州,坪山区域属祯州归善县。
北宋天禧四年(1020年),为避太子赵祯(即宋仁宗)讳,更祯州为惠州,坪山区域属惠州归善县。南宋时,有汉人自中原南迁至此,时坪山名“东头岭山”。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惠州为惠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惠州路为惠州府。明代坪山区域属惠州府归善县上下淮都。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曾、张、黄、戴四姓自广东兴宁、韶关和福建等地迁入东头岭山。同治九年(1870年),归善县碧甲巡检(驻淡水)辖下龙岗约堡,领有8村,其中有坪山村。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惠州府,改归善县为惠阳县,直隶广东省。坪山区域属惠阳县。民国三年(1914年),属粤海道惠阳县。
民国十年(1921年),属东区惠阳县。民国十四年(1925年),属东江行政区惠阳县。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东区惠阳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惠阳县。至此以后的民国时期,坪山区域均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惠阳县。
1949年10月,惠阳县二区(龙岗)辖有7乡,有坪山乡、坑梓乡。1951年11月,划小区小乡,第四区(坪山)辖有15乡。1957年12月,惠阳县撤区并小乡,有坪山乡。
1958年10月,惠阳县坪山乡改制为坪山公社。
1958年11月,坪山公社由惠阳县改隶宝安县。1961年7月,析坪山公社创设坑梓农场。坪山公社、坑梓农场属宝安县葵涌区。
1963年1月,坑梓农场并入坪山公社(缩为坑梓大队)。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坪山公社属深圳市(葵涌区管辖)。
1981年10月,析深圳市特区以外区域恢复宝安县建制。坪山公社属宝安县。1983年7月,改坪山人民公社为宝安县坪山区,坪山区辖金龟、坪环、六联、马峦、石井、田头、金沙、老坑、江零、沙生、碧岭、汤坑、竹坑、田心、秀新、龙田16乡。
1986年10月,撤销坪山区及所辖乡,设立坪山镇。11月,析坪山镇设立坑梓镇。1992年,龙岗区成立,坪山、坑梓两镇隶属龙岗区管辖。
1994年深圳市开始筹建大工业区。1997年大工业区中心区正式动工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在坪山镇和坑梓镇的部分土地,共39.57平方千米,并成立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3平方千米。
2001年3月31日,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通过国家八部委联合验收并一次性封关运作。
2004年,深圳市撤销坪山、坑梓两镇,分别设立坪山办事处和坑梓办事处。坪山区划图2009年6月30日,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办事处、坑梓办事处整合,成立坪山坪山区,组建中共深圳市坪山坪山区工作委员会、坪山坪山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坪山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原深圳市大工业区管委会;保留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牌子。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以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坪山坪山区区域范围)设立坪山区。
10月,以坪山、坑梓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
2017年1月7日,深圳坪山区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成为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