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辖镇。位于县境中部。地处河谷地、山地。辖1个居委会、1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新庄,距县城18千米。有回、汉、蒙古、土等民族。以农业为主。
【沿革】民国二十六年(1937)设新庄乡,1951年改第三区第四乡,1952年复设新庄乡,1956年设新庄回族乡,1958年合并为解放公社,后更名新庄公社,1984年改新庄回族乡,1985年再改为新庄乡。1996?年,面积54.4平方千米,人口1.3万人,回族占总人口的54.4%;辖上山、下山、李家山、申哇、硖门、新庄、台其庄、吉仓、中滩、尕庄、红石崖、兰龙12个行政村。2001年,撤销新庄乡,设立新庄镇,总面积54.4平方千米,辖12个行政村,38个自然村,总人口1325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302人,占24.9%;乡政府驻地新庄村,人口260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14人。
【2011年代码及城乡分类】6301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