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置县后,共辖10堡。后将10堡改设为4个区,第一区辖西水堡、铁柱泉堡;第二区辖边三堡、外属堡;第三区辖南水堡、里三堡(以上为旧六堡);第四区辖惠安、盐积、隰宁、萌城。第四区的四个堡俗称新四堡。
1936年后,两个盐池县的行政区划不同。陕甘宁边区盐池县,下设区、乡、村。开始为4个区22乡,即城区、北区、南区各辖5乡,西区辖7个乡。1937年夏,定边县将红军解放时原属盐池辖地划归定边县第二区管辖的井沟、二道沟、红井子、大水坑、苏堡子、李塬畔等地划归盐池,盐池县组建了第五区,辖5乡;同时将原4个区改称第一、二、三、四区,各区的驻地也有所变动。1942年秋,将第二区的第一、二乡划归第一区,合并为第一区第六乡;将第三区的第四、七乡划归第二区为第二区第一、二乡;第三区第六乡改为第三区第四乡。原5个区27乡调整为5个区26乡。1947年,马鸿逵部侵占盐池县城后,盐池县政府转移到县境南部山区(第五区境内)。1948年第五区增置第六、七乡2乡。
国民党盐池县1936年到1940年间,辖2乡7保。一乡驻惠安堡,辖4个保,一保惠安堡,二保盐积堡,三保、四保均在隰宁堡;二乡驻萌城,辖3个保,一保萌城,二保牛皮沟,三保高窑子。1940年,将同心县的下马关、韦州、红城水划归盐池县,这时增设3乡8保:三乡驻韦州(辖3保),四乡驻红城水(辖2保),五乡驻下马关(辖3保)。1943年将金积县的红奇堡划归盐池,置为六乡(驻关口湾,辖2保)。至此,共辖7乡17保。1949年,宁夏解放,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韦州、下马关、红城水复归同心县。
1949年8月,边区盐池县恢复了被占地区,将宁夏省盐池县的惠安堡、萌城等地解放,当即恢复原辖5个区及所属各乡人民政权,并将惠安堡、萌城等地建为第六区,驻安宁堡,辖4乡;至此,统一后的盐池县共辖6个区32乡。1952年,在黄麻山设置第七区,其所辖地区大部分为第五区划出的;原辖32个乡调整为40乡。1955年,将7个区的乡作调整,减少为29个乡;城关乡撤销,改置为城关镇。
1958年人民公社化,在原7个区的基础是组建为五星、国庆、红星、奋勇、星火、先锋、跃进7个人民公社,区、乡建制撤销。不久,各公社以驻地更名为城郊、余庄子、王乐井、侯家河、大水坑、惠安堡、麻黄山公社。城郊公社驻县城,辖城关、长城、李家沟沿、柳汤堡、陈家圈、八岔梁、王庄子7个大队;余庄子公社驻高沙窝,辖高沙窝、英雄堡、二步坑、苏步井、芨芨沟5个大队;王乐井公社驻何家墩,辖何家墩、石山子、牛毛井、孙记楼、官滩5个大队;侯家河公社驻侯家河,辖吴记油房、太平庙、侯家河、古峰庄、暴记春、四六庄6个大队;大水坑公社驻大水坑,辖大水坑、柳条井、圈湾子、吴家乐场、红井子、马坊、苏堡子7个大队;惠安堡公社驻惠安堡,辖惠安堡、叶儿庄、隰宁堡、狼步掌、萌城、盐积堡6个大队;麻黄山公社驻麻黄山,辖孙记水、史家湾、陈家洼子、沙崾岭、赵家湾、下高窑、麻黄山7个大队。
1960年冬,余庄子公社更名为高沙窝公社。1961年,从侯家河、惠安堡、大水坑3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地区,增设了马儿庄公社,驻马儿庄,辖马儿庄、老盐池、冯记沟、四六庄4个大队。1968年,侯家河公社更名为青山公社。
1976年,除青山公社未变动,其他7个公社均一分为二。由城郊公社分设柳杨堡公社,高沙窝公社分设苏步井公社,王乐井公社分设鸦儿沟公社,大水坑公社分设红井子公社,马儿庄公社分设冯记沟公社,惠安堡公社分设萌城公社,麻黄山公社分设后洼公社。全县辖15个公社。
1984年,公社体制改革。将城郊公社改为城郊区(下辖长城、田记掌、四墩子、沟沿、八岔梁等5个小乡),其余14个公社均改为乡。1985年3月,由大水坑乡划出一部分组建大水坑镇。1987年1月,撤销大水坑乡并入大水坑镇。
1988年9月,撤销城郊区和其附属的5个小乡,改为城郊乡,驻二堡;至此,全县辖城关、大水坑2镇和城郊、柳杨堡、青山、高沙窝、苏步井、王乐井、鸦儿沟、红井子、马儿庄、冯记沟、惠安堡、萌城、麻黄山、后洼等14个乡。
(* 资料出处:《宁夏现代政区变迁沿革》,冯茂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银川)
2000年,盐池县辖3个镇、13个乡。总人口153584人,各乡镇人口: 城关镇 21536 大水坑镇 26714 惠安堡镇 11400 城郊乡 13965 柳杨堡乡 6393 苏步井乡 4342 高沙窝乡 8112 王乐井乡 9177 鸦儿沟乡 7730 冯记沟乡 6467 马儿庄乡 4869 青山乡 9048 红井子乡 6368 萌城乡 7165 麻黄山乡 6070 后洼乡 4228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