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史称晋阳,简称并,是山西省省会。现在的太原旧城建于宋太宗年间。历史上有晋阳、冀州、并州、太原郡、太原府之称。秦代,太原郡为全国36郡之一,西汉又称并州,为全国13州之一,也是太原又称并州的渊源。太原城,始建于公元前497年的春秋时期,称为晋阳邑(遗址在今晋源镇北的古城营),秦置太原郡,隋置太原县,元置太原路,明、清置太原府,1912年废府,存曲阳县,1927年设太原市。
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的晋阳古城是太原故城,始建于春秋周敬王二十三年(前497),焚毁于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79)。晋阳古城遗址位于晋源区太原东西两山之间的广大地区,面积约合200平方公里,由城池遗址、古墓葬遗址、宗教祭祀遗址组成。城池遗址东西宽4750米,南北长3750米,面积约20平方公里。城址四至:西界罗城村至南城角村一线,北界罗城村至庞家寨村,东界庞家寨村至南一线,南界南城角村至南、北瓦窑村一线。
秦置时期

秦庄襄王三年(公元前247年)始置太原郡,治所在晋阳(太原市区西南汾水东岸),秦始皇时太原郡辖7县:晋阳、界休(山西介休)、邬(山西介休东北30 里)、兹氏(山西汾阳)、离石、榆次、霍人(山西繁峙东)。包括今山西省五台山和管涔山南部一带、霍山北部一带地区。北魏时期,太原郡辖地在今山西省太原市(晋阳县)、交城县、平遥县、和顺县之间的晋中一带地区,阳曲县及以北属秀容郡。
隋置时期
隋开皇十年(590)改晋阳县为太原县,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废。于晋阳故城北筑新城置平晋县,熙宁三年(1070)并入阳曲县,政和中年复置平晋县,属太原府。金贞祐四年(1216)废,兴定初年复置,仍曰平晋,元属冀宁路,故治在今太原市小店区小店镇城西村东,马练营西,南、北畔村之间。明洪武四年(1371)移治晋阳故城南,即今晋源镇。八年(1375)复称太原县,属太原府,清沿用不改。民国年间仍称太原县。1943年日伪改为晋泉县,日寇投降后称晋源县。1951年8月5日撤销,改为晋源区,现为晋源街道,属太原市晋源区。
元置时期
太原路,元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阳曲县,领阳曲县、文水县、平晋县、祁县、榆次县、太谷县、清源县、寿阳县、交城县、徐沟县、汾州、石州、忻州、平定州、临州、崞州、管州、代州、台州、兴州、坚州、岚州、盂州。大德九年(1305)改为冀宁路。
清朝末年

太原府辖一州十县。今太原市境相当于当时的阳曲、太原、徐沟(含清源)三县全境以及交城、静乐两县的一部分地区
民国时期

民国十年(1921年),阎锡山在省城设立太原市政公所,负责省城内外,包括南至大营盘、北至新城、西至汾河、东至耙儿沟这一区域内的工业、矿业、交通、文化及城内街巷等方面的管理及市政建设。市政公所非行政建置,与县无从属关系,是“市”级地方建置的雏形。
民国十二年(1923年),阎锡山在太原设区,隶属市政公所。是年太原市政公所下辖四个区,一区署在红市牌楼;二区署在前所街;三区署在西羊市;四区署在西缉虎营。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太原市,属山西省辖,仍沿市政公所下四区。其阳曲县不废,县治署依旧留置太原城中。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8日,日军侵占太原,进行了八年的殖民统治。日伪统治期间,太原市划分为五个行政区,新置了区的建置。一、二区主管城内57个主街;三、四、五区管辖市郊52个主村(行政村),共177个自然村。主街下设自然街和闾、邻,主村下设自然村和保、甲。其区划不详。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后,太原市划分为“内八区”和“外八区”,区下仍设主、附街、村和闾、邻,继续实行闾邻制。全市16个区辖45条主街,367条自然街,52个主村,216个自然村,2174个闾,10201个邻,面积399平方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3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电令,太原市与晋中行政公署合并,成立太原市政府,属华北人民政府领导。市政府驻榆次县小北门外天主堂。管辖待解放的内八区、外八区和三专区19个县。
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当天,太原市政府移驻市内精营东边街13号后,随即复核了民国时期太原市的行政区划,16个区中有5个区的辖村较前稍有变动。
1949年5月6日,太原市政府更名为太原市人民政府。5月27日,废除闾邻制,并16个区为8个区,称“内四区”、“外四区”。区、街、村公所更名为区、街、村人民政府。
1949年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改太原市为省辖市。太原市管辖的三个专区、19个县交山西省人民政府管辖。
1957年3月12日,撤销新城、小店、万柏林、晋源4个区的建置,成立郊区。原4个区辖的28个乡,7个镇,9个街划归郊区管辖。是时,全市共设南城、北城、郊区3个区。
1959年,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的建置进行了调整。1月21日,国务院决定划出晋中专区所属的清徐县和晋北专区所属的阳曲县归属太原市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太原市辖县之始。2月6日,太原市人民委员会撤销太原郊区建置,原郊区所属区域分别划属南城区、北城区和河西区。是时,太原市共辖二县四区,即阳曲县、清徐县、古交工矿区、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
1972年将吕梁地区所属娄烦县划归太原市领导。辖3县。
1996年,全市辖南城、北城、河西、南郊、北郊5个区,古交1个市,清徐、阳曲、娄烦3个县;41个街道办事处,1174个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61个乡,22个镇,1280个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

1997年5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太原市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南郊区、北郊区五区建置,设立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六个区,并重新划分了区界。(图文综合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