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政部区划地名与界线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推动地名普查、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界线管理各项业务取得新成绩。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圆满完成
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各项任务,全国共采集地名1320多万条,修测标绘标准地名图2.4万多幅,基本查清了全国地名基本情况。一是完成普查验收、入库检查和汇总入库工作,形成验收审核报告7500余份、入库检查意见约2.1万份,及时反馈并督促各地完成整改完善,建成了标准时点的国家地名信息库和地名标志、历史地名、地名语音、同名地名、同音地名等专题数据库。二是深化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完成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数据采集,共入库界线5509条,界桩2.8万多颗。加快推进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编制出版了全国标准地名挂图和便携式地名图,完成全国《标准地名图集》(华东卷)样稿、《标准地名词典》(第一卷)编写以及《标准地名志》“政区·居民点类”地名词目表采词工作。编制了跨省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图集和分布挂图,组织出版了《中国地名系列丛书》(共7册),编写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纪实》。三是夯实普查保障,协调落实年度中央补助地方普查资金4.27亿元;组织开展全国地名普查督查,对12个省份进行纵向督查,组织20个省份开展横向互查;举办地名文化建设、界线管理、图录典志编纂等5期全国培训班,培训600余人次;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制作了地名普查成果展板,摄制地名普查纪实片、汇报片,举办“美丽中国·地名寻梦”地名短视频征集活动,委托30家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地名活动。四是推进地名普查总结表彰,向国务院上报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开展全国地名普查表彰评选。
行政区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推动出台《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制订民政部学习贯彻意见和条例宣传舆论工作方案,起草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并报党中央国务院,配合国新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二是着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事项办理落实。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牵头制订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分工方案及具体落实措施;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办理22个有扶贫任务省份的行政区划调整19项(占全年调整总数的79%)。三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先后审核报批设立山西怀仁、陕西彬州等13个县级市,开展深圳、大同等8地市辖区调整,办理北京市、山西泽州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进一步优化了城市空间结构,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了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大力规范行政区划管理,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规范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加强各级人民政府驻地管理,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五是加强行政区划公共服务,及时维护更新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集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数据整理项目,编辑出版行政区划简册。
地名管理工作持续加强
一是切实规范地名管理,联合公安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启动新一轮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语地名标准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布了13220个海域海岛标准名称,公布“冥卫一”12个地名标准汉字译名。二是强化地名公共服务,初步建成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完成37个城市地名地址库试点评估,以民政部名义印发《“互联网+区划地名”行动方案》,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制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名译写标准化建设总体思路,部署开展有关国家地名汉字译写审核发布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摄制《神州地名》专题片,推进“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认定。
界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省界联检和界桩更换,完成第三轮省界联检任务,向国务院上报《民政部关于第三轮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印发《民政部关于做好第四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完成冀鲁线等14条总长11982公里省界联检和辽吉、皖豫2条省界91颗界桩更换任务,指导各地开展县界联检。二是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完成2017年度、部署开展2018年度平安边界创建考评,指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三是妥善排查处置界线纠纷隐患,指导各地建立完善边界纠纷综合防控体系。四是推进界线信息化管理,优化完善省界隐患争议辅助决策平台,指导山东、江苏等省建立界线界桩管理信息系统。
2019年,区划地名与界线管理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区划地名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稳妥有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进《地名管理条例》修订,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服务;推进第四轮省界联检和第七批界桩更换工作,认真排查处置界线纠纷隐患,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不断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事业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