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6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理县、梓潼县、剑阁县等3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共计撤销10个乡设镇。
撤销理县朴头乡,设立朴头镇,以原朴头乡的行政区域为朴头镇的行政区域,朴头镇人民政府驻朴头村。
撤销梓潼县文兴乡,设立文兴镇,以原文兴乡的行政区域为文兴镇的行政区域,文兴镇人民政府驻兴文街南段98号。
撤销梓潼县演武乡,设立演武镇,以原演武乡的行政区域为演武镇的行政区域,演武镇人民政府驻杨武街7号。
撤销梓潼县仙峰乡,设立仙峰镇,以原仙峰乡的行政区域为仙峰镇的行政区域,仙峰镇人民政府驻甘滋村二组19号。
撤销梓潼县马鸣乡,设立马鸣镇,以原马鸣乡的行政区域为马鸣镇的行政区域,马鸣镇人民政府驻平安街2号。
撤销梓潼县大新乡,设立大新镇,以原大新乡的行政区域为大新镇的行政区域,大新镇人民政府驻新桓街1号。
撤销剑阁县张王乡,设立张王镇,以原张王乡的行政区域为张王镇的行政区域,张王镇人民政府驻青龙社区青龙街123号。
撤销剑阁县店子乡,设立店子镇,以原店子乡的行政区域为店子镇的行政区域,店子镇人民政府驻永兴社区永兴街109号。
撤销剑阁县高观乡,设立高观镇,以原高观乡的行政区域为高观镇的行政区域,高观镇人民政府驻向阳村高观场中街5号。
撤销剑阁县涂山乡,设立涂山镇,以原涂山乡的行政区域为涂山镇的行政区域,涂山镇人民政府驻东河村泰吉街2号。
省政府指出,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各市州自行解决。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