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四日
一、撤销山西省运城地区和县级运城市,设立地级运城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盐湖区。
二、运城市设立盐湖区,以原县级运城市的行政区域为盐湖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府东街。
三、运城市辖原运城地区的临猗县、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绛县、垣曲县、夏县、平陆县、芮城县和新设立的盐湖区。原运城地区的永济市、河津市由山西省直辖。
四、撤销山西省忻州地区和县级忻州市,设立地级忻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忻府区。
五、忻州市设立忻府区,以原县级忻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忻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光明东街。
六、忻州市辖原忻州地区的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青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和新设立的忻府区。原忻州地区的县级原平市由山西省直辖。
六月二十三日
七、撤销山西省临汾地区和县级临汾市,设立地级临汾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尧都区。
八、临汾市设立尧都区,以原县级阳的行政区域为尧都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鼓楼东大街。
九、临汾市辖原临汾地区的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吉县、乡宁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蒲县、汾西县和新设立的尧都区。原临汾地区的县级侯马市和霍州市由山西省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