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九日
一、民政部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的批复(民函[2017]71号)
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以原神木县的行政区域为神木市的行政区域,神木市人民政府驻神木镇府阳路1号。神木市由陕西省直辖,榆林市代管。
七月十八日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汉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7〕108号)
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四月九日 一、民政部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的批复(民函[2017]71号) 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以原神木县的行政区域为神木市的行政区域,神木市人民政府驻神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