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七日
一、关于河南省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169号)
撤销郾城县,设立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
将原郾城县的城关镇、孟庙镇、商桥镇、裴城镇、新店镇、龙城镇、黑龙潭乡、李集乡和源汇区的孙庄乡划归郾城区管辖,郾城区人民政府驻海河路。
将原郾城县的老窝镇、召陵镇、万金镇、邓襄镇、姬石乡、青年村乡和源汇区的天桥街街道、翟庄乡、后谢乡划归召陵区管辖,召陵区人民政府驻人民东路。
将原郾城县的大刘镇、阴阳赵乡、问十乡、空冢郭乡划归源汇区管辖,源汇区人民政府驻老街。
九月七日 一、关于河南省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169号) 撤销郾城县,设立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 将原郾城县的城关镇、孟庙镇、商桥镇、裴城镇、新店镇、龙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