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1〕132号)
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划归扬州市邗江区管辖。
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5个镇划归扬州市广陵区管辖。
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的行政区域为江都区的行政区域。江都区人民政府驻仙女镇江淮路388号。
十二月三十日
二、关于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更名为淮安区的批复(民函〔2011〕357号)
淮安市楚州区更名为淮安区。
十月二十二日 一、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1〕132号) 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划归扬州市邗江区管辖。 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李典、头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