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五日
一、关于江苏省调整宿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6号)
撤销宿豫县,设立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区辖原宿豫县的顺河、大兴、蔡集、王官集、黄墩、晓店、陆集、仰化、丁咀、关庙、新庄、侍岭14个镇和曹集、保安2个乡以及宿城区的井头乡。区人民政府驻顺河镇。
将原宿豫县的耿车镇、埠子镇、洋北镇、龙河镇、罗郢乡、南蔡乡、三棵树乡和泗阳县的洋河镇、郑楼镇、中扬镇、仓集镇、屠园乡以及泗洪县的陈集镇划归宿城区管辖。调整后,宿城区辖幸福、项里、河滨、古城4个街道和双庄、耿车、埠子、洋北、龙河、洋河、郑楼、中扬、仓集、陈集10个镇以及罗郢、南蔡、三棵树、屠园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