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九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调整大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8〕22号)
撤销大同市城区、南郊区、矿区。
设立大同市平城区,以原城区的南关街道、北关街道、东街街道、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新建南路街道、新建北路街道、大庆路街道、新华街街道、向阳里街道、振华南街街道,原南郊区的水泊寺乡、新旺乡、马军营乡的行政区域为平城区的行政区域。平城区人民政府驻向阳里街道迎宾街118号。
设立大同市云冈区,以原城区的西花园街道、老平旺街道,原南郊区的高山镇、云冈镇、口泉乡、平旺乡、西韩岭乡、鸦儿崖乡,原矿区的行政区域为云冈区的行政区域,云冈区人民政府驻口泉乡五一街106号。
将南郊区古店镇划归新荣区管辖。
撤销大同县,设立大同市云州区,以原大同县的行政区域为云州区的行政区域,云州区人民政府驻西坪镇坪邑东街1号。
二月二十二日
二、民政部关于同意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2018〕45号)
泽州县人民政府由现驻地迁至金村镇府城街001号。
三、民政部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怀仁县设立县级怀仁市的批复(民函〔2018〕46号)
撤销怀仁县,设立县级怀仁市,以原怀仁县的行政区域为怀仁市的行政区域,怀仁市人民政府驻云中镇怀安大街8号。怀仁市由山西省直辖,朔州市代管。
六月十九日
四、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调整长治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8〕87号)
撤销城区、郊区,合并设立长治市潞州区,以原城区和原郊区的行政区域为潞州区的行政区域,潞州区人民政府驻太行东街街道太行东街66号。
撤销长治县,设立长治市上党区,以原长治县的行政区域为上党区的行政区域,上党区人民政府驻韩店镇迎宾西街295号。
撤销屯留县,设立长治市屯留区,以原屯留县的行政区域为屯留区的行政区域,屯留区人民政府驻麟绛镇东大街51号。
撤销潞城市,设立长治市潞城区,以原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潞城区的行政区域,潞城区人民政府驻潞华街道城内正街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