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底,青海省辖6自治州、1市、1行政委员会,34县、5自治县、3市、3工作委员会、4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西宁市4区、2县、1自治县
城东区(东关)城西区(小桥)通海区(多巴)平安区(平安驿)
湟中县(鲁沙尔)大通县(桥头)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
省辖单位
乐都县(碾伯)民和县(上川口)湟源县(城关镇)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
海北藏族自治州驻源回族自治县3县、1自治县
海晏县(三角城)祁连县(八宝)冈察县(沙柳河)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
黄南藏族自治州驻同仁县3县、2自治县
同仁县(隆务)泽库县(锁乃亥)尖扎县(马克唐)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石)
河南蒙族自治县(有干滩)
海南藏族自治州驻共和县5县
共和县(恰卜恰镇)兴海县(子科滩)贵德县(河阴)贵南县(茫拉)玛多县(黄河沿)
果洛藏族自治州驻玛沁县6县
玛沁县(大武)甘德县(甘德)达日县(吉迈)久治县(智清松多)班玛县(塞来唐)
同德县(巴滩)
玉树藏族自治州驻玉树县8县
玉树县(结吉镇)称多县(周筠)囊谦县(香达)治多县(加吉博洛格)
杂多县(萨呼腾)曲麻莱县(色吾沟)江南县(节综)天河县(卡隆云)
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州驻大柴旦市4县
都兰县(察汗乌苏镇)天峻县(新源)德令哈县(巴音河)乌兰县(希里沟)
柴达木行政委员会驻大柴旦市3市、3工作委员会
大柴旦市冷湖市格尔木市
茫崖临时工作委员会(油砂山)唐古拉山工作委员会(托托河沿)
马海临时工作委员会(马海)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将湟中县划归西宁市领导。(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
◎将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皇城区划归甘肃省天祝县管辖;将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友爱乡(黄藏寺)划归青海省祁连县管辖。(中央1960年1月22日批准)1959年6月,中共青海省委、甘肃省委在兰州签订《关于甘肃、青海两省边界问题的协议》。
★将大通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划归西宁市领导。(国务院1960年4月5日批准)
◎撤销西宁市城中区,设立县级的城东区,驻东关;城西区,驻小桥;通海区,驻多巴;平安区,驻平安驿。(1960年4月5日国务院【内曾字第101号】批准)
◎果洛藏族自治州驻地由麦仓迁至玛沁县大武;达日县驻地由达日至吉迈;玛沁县驻地由依盖齐迁至大武。(1960年5月30日青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江南县驻地由甘宁生多迁至节综。(青海省人民委员会1960年5月30日批准)
◎茫崖工作委员会驻地由茫崖迁至油砂山;唐古拉山工作委员会驻地由温泉迁至托托河沿;同德县驻地由尕巴松多迁至巴滩。(1960年5月31日青海省人民委员会【会办字第242号】批准)
◎噶尔穆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格尔木工作委员会。(1960年9月26日国务院【国内杨字第250号】批准)
★1960年11月1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5次会议通过:
1.设立大柴旦市。以马海、噶尔穆工作委员会的部分地区,即东至羊肠子沟、东南至察克、西至鱼卡、西南至南退丘、南至察尔汗盐滩北、北至大肯大坂山的查那扎克为大柴旦市的行政区域。
2.设立格尔木市,撤销噶尔穆工作委员会。以原噶尔穆工作委员会的部分地区,即东至达赖、西至那郭勒湖、南至昆仑山、北至台吉乃尔湖为格尔木市的行政区域。
3.设立冷湖市,撤销冷湖市临时工作委员会。以原冷湖市临时工作委员会所辖地区为冷湖市的行政区域。
◎天峻县驻地热那海更名为新源。(1960年青海省人民委员会【会民民字第012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