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底,青海省辖6自治州、1市、1行政委员会,31县、5自治县、5工作委员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西宁市2区
东郊区西郊区
省辖单位
湟中县(鲁沙尔镇)乐都县(碾伯镇)大通县(桥头镇)民和县(上川口镇)
湟源县(城关镇)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石镇)河南蒙族自治县(有干滩)
海北藏族自治州驻源回族自治县3县、1自治县
海晏县(三角城)祁连县(八宝)冈察县(沙柳河)源回族自治县(浩镇)
黄南藏族自治州驻同仁县3县
同仁县(隆务镇)泽库县(锁乃亥)尖扎县(马克唐)
海南藏族自治州驻共和县5县
共和县(恰卜恰镇)兴海县(子科滩)贵德县(河阴镇)同德县(尕巴松多)贵南县(拉曲)
果洛藏族自治州驻麦仓6县
甘德县(甘德)达日县(达日)久治县(智清松多)班玛县(塞来唐)
玛多县(黄河沿)玛沁县(依盖齐)
玉树藏族自治州驻玉树县6县
玉树县(结吉镇)称多县(周筠)囊谦县(香达)治多县(加吉博洛格)
杂多县(萨呼腾)曲麻莱县(色吾沟)
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州驻察汗乌苏3县、1工作委员会
都兰县(香日德)天峻县(热那亥)德令哈县(巴音河)茶卡工作委员会(茶卡)
柴达木行政委员会驻大柴旦4工作委员会
茫崖临时工作委员会(茫崖)噶尔穆工作委员会(噶尔穆)
唐古拉山工作委员会(温泉)马海临时工作委员会(马海)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柴达木盆地行政委员会更名为柴达木行政委员会。(1958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
◎1958年3月24日青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1.将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玛积雪山区划归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领导。
2.将共和县切吉区曲什安乡、中郭密区罗汉堂乡和德黑隆乡,分别划给兴海县和贵德县领导。
3.将同德县拉乙亥区的五个乡划归贵德县领导。
◎撤销德令哈工作委员会,将原工作委员会所辖地区设立德令哈县,仍驻巴音河。(1958年4月8日国务院批准)
◎设立茶卡工作委员会(县级),领导原属都兰县的茶卡和南柯柯、北柯柯、王家、希里沟4个乡,驻茶卡,归属于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州管辖。(国务院1958年11月3日批准)
◎兴海县驻地由大河坝迁至子科滩。
◎贵南县驻地由鲁仓迁至拉曲。
◎果洛藏族自治州驻地由吉迈迁至甘德县麦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