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底,海南省辖2地级市,2县级市、8县、7自治县、3市辖区、1办事处。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158.22万户、671.3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6.49万人,农业人口524.83万人。
海口市3区
振东区新华区秀英区
三亚市
省直辖单位
通什市琼海市
琼山县(府城镇)澄迈县(金江镇)文昌县(文城镇)万宁县(万城镇)
儋县(那大镇)定安县(定城镇)屯昌县(屯昌镇)临高县(临高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东方黎族自治县(八所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镇)
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永兴岛)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琼海县,设立琼海市(县级),以原琼海县的行政区域为琼海市的行政区域。(1992年11月6日民政部【民行批132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