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底,安徽省辖5专区、6省辖市,2专辖市、68县、16市辖区。
合肥市4区
东市区西市区车站区郊区
蚌埠市4区
东市区西市区中市区郊区
淮南市4区
田家庵区大通区八公山区郊区
芜湖市3区
环城区长街区新芜区郊区
马鞍山市
铜官山市
阜阳专区专署驻阜阳县10县
阜阳县(城关镇)太和县(城关镇)毫县(城关镇)涡阳县(城关镇)蒙城县(城关镇)凤台县(城关镇)
颍上县(城关镇)临泉县(城关镇)阜南县(薛集)界首县(界首镇)
蚌埠专区专署驻蚌埠市16县
宿县(城关镇)灵壁县(灵城镇)泗县(城关镇)五河县(城关镇)怀远县(城关镇)濉溪县(濉溪镇)
砀山县(城关镇)萧县(龙城镇)滁县(城关镇)来安县(新安镇)全椒县(襄河镇)定远县(定城镇)
凤阳县(府城镇)嘉山县(明光镇)炳辉县(天长镇)肥东县(店埠镇)
六安专区专署驻六安县7县
六安县(城关镇)舒城县(城关镇)霍山县(城关镇)金寨县(梅山镇)寿县(城关镇)霍邱县(城关镇)
肥西县(上派河)
安庆专区专署驻安庆市1市13县
安庆市
怀宁县(石牌镇)望江县(城关镇)宿松县(城关镇)太湖县(晋熙镇)岳西县(天堂镇)潜山县(梅城镇)
桐城县(城关镇)枞阳县(城关镇)东流县(东流镇)至德县(尧渡镇)青阳县(容城镇)贵池县(池州镇)
铜陵县(五松镇)
芜湖专区专署驻芜湖市1市22县
屯溪市
巢县(巢城镇)无为县(无城镇)含山县(环峰镇)和县(历阳镇)庐江县(城关镇)芜湖县(芜湖市)
宣城县(城关镇)当涂县(城关镇)南陵县(城关镇)郎溪县(城关镇)广德县(桃州镇)泾县(城关镇)
繁昌县(城关镇)歙县(徽城镇)旌德县(旌阳镇)绩溪县(华阳镇)休宁县(海阳镇)黟县(碧阳镇)
祁门县(城关镇)太平县(城厢镇)石埭县(广阳镇)宁国县(河沥溪镇)
◎将潜山县源潭区的双河口乡全境,沙河乡8个选区,四墩乡古田1个选区划归桐城县青草区管辖;将怀宁县三桥区顺桥乡划入潜山县梅城区,将高河区牛车乡、同卫乡、吉庆乡6个选区及人形河双车村划归桐城县青草区和新渡区;育儿乡东升村和永济村的一部分划属潜山县源潭区棋盘乡。(1956年1月3日)
◎将六安县独山区驻驾湾乡划入金寨县,将原属舒城县的张冲乡荒滩划入六安县。(1965年1月9日)
★宿县专员公署和滁县专员公署合并,成立蚌埠专员公署;徽州专员公署和芜湖专员公署合并,仍称芜湖专员公署。(1956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复)(1956年1月19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皖办白字第00050号】通知)
◎将岳西县石盆乡9户居民,梓树乡2户居民,黄龙乡6户居民划归霍山县;将潜山县黄柏区巍岭、羊河、夹河3个乡,梧水区的上舍乡,水吼区港河乡及新下乡南山岭选区划归岳西县菖蒲区。(1956年1月)
◎将全椒县章辉乡官亭集划入肥东县三官乡。(1956年2月)
◎将含山县力寺乡(原属巨兴)划入巢县;同时,将巢县鲁桥区复兴乡的西张村、北张村、凹子范、周岗村划入本县;将和县新桥区新塘乡的大过、小过、彭墩东村划入含山,将含山县铜庙乡西河贾村对?河的小庄村划入和县。(1956年2月)
◎将太平县的和平、桃源2个乡划入石埭县;将泾县樵山乡和桃潭乡13个选区划入太平县。(1956年3月8日)
◎将泾县茂林区的樵山乡、包合区的桃潭乡第十三选区划入太平县。(1956年3月8日)
◎蚌埠市小蚌埠区更名为郊区(1956年3月)
◎将原属肥西县上派区的山北乡划归合肥市,改名蜀山乡。(1956年3月)
◎将休宁县的商山乡傍霞村、紫阜乡衮山渠村划入屯溪市郊区;歙县横关乡下黄口村4个选区划入屯溪市;将休宁县白际乡结竹营自然村划入歙县。(1956年3月)
◎将休宁县白际乡的结竹营划入歙县;歙县的旃田乡湖架划入休宁县。(1956年4月11月)
◎将歙县金坑乡划入绩溪县。(1955年4月)
◎撤销安庆市郊区(安庆专区1956年5月18日报告备案)
◎安庆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安庆专区管辖。(1956年5月)
◎六安县城关镇改为地辖镇。(1956年5月)
◎芜湖市郊区人民政府改为郊区区公所。(1956年6月)
★同意马鞍山、铜官山两个工矿地区分别成立马鞍山市筹备处和铜官山筹备处,进行建市的准备工作,但不能做为一级政权。(1956年7月2日国务院批复)
◎将原属泾县的胡冲乡李家冲、宣城县的方家滩、嘴头上、下埠里、槽坊、侉子涝划归南陵县。(1956年8月)
◎将来安县双塘乡隔河行政村7个自然村划入滁县黄泥乡;滁县施集乡双施村划入全椒县。(1956年8月)
◎将滁县施集乡双施村划入全椒县。(1956年8月)
◎将休宁县的商山乡傍霞自然村、榆村乡衮山渠自然村正式划入屯溪市。同时,将歙县旃田乡的湖架自然村划入休宁县的榆村乡。(1956年9月31日)
★1956年10月1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9次会议决定:
1.设置马鞍山市,其行政区域辖当涂县马鞍山矿区的全部、采石镇的全部和雨山、汤杨、冯杨、霍里、尚中等乡的各一部。
2.设置铜官山市,其行政区域辖铜陵县铜官山矿区的全部、横港乡的全部和谢珑乡的一部。
⊙1956年6月18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铜官山市,市以古今矿区为名,6月21日上报。7月3日,经内务部批准,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铜官市筹备处。8月8日,国务院批复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同意撤销铜官山区人民政府,成立省辖铜官山市筹备处。10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会议批准,以铜陵县铜官山区的全部,大通区的横港乡(由原白鹤乡、古松乡合并)全部、谢珑乡的部分地区设省辖铜官山市,分设兴隆、横港、铜兴、杨家山4个办事处和铜港乡。1957年3月16日,铜官山市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
⊙1956年4月19日,当涂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省民政厅关于马鞍山矿区划市的通知,与马鞍山矿区政府初步商定行政区域范围。5月12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内务部意见,成立马鞍山市筹备处。7月3日,撤销矿区政府,成立马鞍山市筹备处,改由安徽省人民委员会领导。10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会议批准安徽省人民委员会9月15日《关于设置马鞍山市和铜官山市山请示报告》,决定以原当涂县马鞍山矿区的全部、采石镇的全部、向山镇、慈湖乡划入马鞍山市。又将雨山、汤阳、冯杨、霍里、尚钟等乡划入马鞍山市。11月18日,正式将原马鞍山矿区全部、采石区的采石镇全部、雨山乡的大部、宝庆乡的一部,霍里区尚钟、霍里、冯杨3个乡各一部划入马鞍山市,总行政面积为175平方公里。11月26日,在不足1平方公里的建成区内设马鞍山、向山、采石3个街道办事处,在城郊设立郊区。
◎将涂县采石区划属新建的马鞍山市。成立采石街道办事处。(1956年11月18日)
◎1956年11月26日,设立马鞍山市郊区。
◎将定远县的水家湖、上北、新集、高庙等4个乡划属寿县。同时,将淮南市的大柿园划入该县。(1956年)
◎将肥东县的架勾塘、庙岗、孙仲、吴小郢、周小郢5个自然村划归合肥市三塘乡。肥西县烟墩区义兴乡的百塘丁自然村划入合肥市官塘乡。
◎将当涂的四山乡划入该芜湖市。
◎将凤阳县的曾山、二龙山、龙子湖等划归蚌埠市。
◎巢县中庙乡划属合肥市巢湖区;将原属无为县黄龙乡的锥山点划归巢县黄周乡。
附:
1956年1月1日,含山、芜湖、宣城等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1月6日,萧县民主政府改称萧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1月,砀山、巢县等县人民政府改称砀山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3月3日,凤台县人民政府改称凤台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4月25日,改宁国县人民政府为宁国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4月28日,休宁县人民政府改称休宁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4月,宿松县、歙县、屯溪市人民政府为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1日,岳西县人民政府改称岳西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2日,贵池县人民政府改称贵池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3日,潜山县人民政府改称潜山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4日,铜陵、桐城等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5日、6日,东流、至德县人民政府分别改称为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6日,绩溪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6~8日,青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决定,改青阳县人民政府为青阳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11日,改太湖县人民政府为太湖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15日,临泉县人民政府改称临泉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25日,祁门县人民政府改称祁门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5月,望江、旌德等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4日,蒙城县人民政府改称蒙城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7日,黟县人民政府改称黟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12日,阜阳县、阜南等县人民政府改称阜阳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12日,人民政府改称阜南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13日,新芜、长街、环城区人民政府改称区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20日,太平县人民政府改称太平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亳县、石埭等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
1956年7月17日,庐江县人民政府改称庐江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