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992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等10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等8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0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8县
大兴县(黄村镇) 通 县(通州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昌平县(昌平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2年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7期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矿务局工农区办事处建制,将原辖区内各乡、村分别划归门头沟、房山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