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963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等8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房山等9县,以及石景山办事处(区级)。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8市区、1办事处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办事处
9县
房山县(城关镇) 大兴县(黄村镇) 通 县(通州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昌平县(昌平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设立石景山办事处(区级),受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管辖范围是本地区的八大企业和北辛安、金顶街、苹果园、广宁村、新古城5个街道办事处,丰台区石景山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地区。(1963年7月5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上报;1963年7月8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