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以驻地街路命名。民国时期归洮南市政公所管辖;伪满时归兴隆区管辖。光复后1945年成立第十街公所,1957年划为四、五两个街公所;1961年改为四、五两个街办事处。1968年改为四、五两个街革委会。1971年四、五两个街合并为三街革委会。1980年改为三街办事处。1981年改为兴隆街道办事处(属洮南镇)。1988年为(乡镇级)。1997年,面积3平方千米,人口1.8万,辖隆德、隆安、隆兴、隆和、隆贵、隆盛、隆昌、隆平、隆华、隆庆、隆新11个居委会。
【邮编】137100【2010年代码及城乡分类】220881004:~001 111隆新社区 ~002 111隆德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