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单字县名的县人民委员会全称问题的批复 中国行政区划网 2021年3月10日 14:20 阅读(270) 评论(0)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1955年5月19日〔55〕省办秘字第2545号报告悉。单字的县人民委员会名称,应和多字的县一样,称“县人民委员会”,如“沙县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5月19日〔55〕省办秘字第2545号报告悉。单字的县人民委员会名称,应和多字的县一样,称“县人民委员会”,如“沙县人民委员会”,不必再加一个“县”字。打赏赞微海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