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苍南县,管辖原属平阳县的矾山镇及灵溪、矾山、马站、金乡、钱库、宜山、桥墩7个区的72个公社,县政府设在驻灵溪镇。苍南县由温州地区行署领导。同年撤销温州地区,苍南县划归温州市领导。
1983年10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1983]148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龙港镇,为县直辖镇。1985年省政府批准恢复灵溪、宜山、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7个区,增建藻溪、赤溪、龙港3个区,实行区管乡(镇)体制。
1998年,苍南县总面积1261平方千米,总人口119.16万人。辖23个镇、19个乡。
2001年末,苍南县总人口64763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0553人。辖20个镇、14个乡、2个民族乡,共有104个居委会、818个村委会。
2005年2月3日,浙江省政府《关于苍南县马站镇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浙政发函[2005]10号):同意马站镇政府驻地由山边村迁至闸桥头村。10月17日,浙江省政府《关于苍南县炎亭镇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浙政函[2005]55号):同意炎亭镇政府驻地由东沙村迁至振兴村。
2007年9月28日起,苍南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部分县直单位迁至灵溪镇(县城新区)人民大道办公。原县人民政府驻灵溪镇玉苍路。
2008年末,苍南县面积1272平方千米,总人口126.53万人,其中非农人口28.76万人。辖20个镇、16个乡,共有8个社区、92个居民区、776个行政村(本年新增1个社区、1个居民区)。
2012年5月底,撤销全县所有镇属办事处机构。同时,将原来112个城乡新型社区整合为8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