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末,全市辖12个市辖区、10个县。
黄浦区虹口区卢湾区杨浦区
徐汇区普陀区长宁区闸北区
南市区静安区吴淞区闵行区
上海县(莘庄镇)奉贤县(南桥镇)嘉定县(城厢镇)松江县(城厢镇)
宝山县(罗宝路)金山县(朱泾镇)川沙县(城厢镇)青浦县(城厢镇)
南汇县(惠南镇)崇明县(城桥镇)
★1961年1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浦东县,并入川沙县、上海市黄浦区、南市区、杨浦区。
①将东昌路、崂山西路、张家浜三个街道划归黄浦区管辖。
②金桥、张桥、东沟、高南、高东、高桥、凌桥、严桥、杨思、洋泾等10个人民公社划入川沙县。
③将浦东大道以北,洋泾办事处大部分及其昌栈以东的沿江地带划归杨浦区,建立沪东街道办事处。
④将周家渡、塘桥地区划归南市区。
★1961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浙江省舟山县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1961年(一说1960年12月)上海县迁驻地由闵行镇至莘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