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4省辖市、2专区、1自治州,41县、2县级市、1自治县、20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长春市10区
长春区朝阳区大屯区南关区
二道河子区净月区头道沟区兴隆山区
宽城区范家店区
吉林市10区
昌邑区通天区船营区龙潭区
江南区白山区丰满区哈达湾区
大屯区九站区
四平市
辽源市
省直辖单位19县、1自治县
蛟河县(蛟河镇)永吉县(吉林市)磐石县(磐石镇)舒兰县(舒兰镇)
西安县(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双辽县(郑家屯镇)梨树县(梨树镇)
桦甸县(桦甸镇)榆树县(榆树镇)德惠县(德惠镇)扶余县(扶余镇)
农安县(农安镇)怀德县(公主岭镇)长岭县(长岭镇)敦化县(敦化镇)
九台县(九台镇)双阳县(双阳镇)伊通县(伊通镇)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
白城专区驻白城县8县
白城县(白城镇)洮南县(洮南镇)安广县(安广镇)大赉县(大赉镇)
瞻榆县(瞻榆镇)开通县(开通镇)镇赉县(镇赉镇)乾安县(乾安镇)
通化专区驻通化市1市、9县
通化市
通化县(通化市)海龙县(海龙镇)临江县(临江镇)辑安县(城关镇)
长白县(长白镇)抚松县(抚松镇)靖宇县(靖宇镇)柳河县(柳河镇)
辉南县(朝阳镇)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驻延吉市1市、5县
延吉市
延吉县(龙井街)珲春县(第一区)汪清县(第一区)和龙县(第一区)
安图县(明月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55年2月8日,根据《宪法》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改称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各县市随之改称。【1955年4月延吉市人民政府改称延吉市人民委员会】。
◎1955年5月11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1. 长春市第一区改称长春区;第二区改称头道沟区;第三区改称南关区;第四区改称朝阳区;第五区改称二道沟河子区;第六区改称宽城区。 2. 长春市第七区,十四区的和平村,合并为兴隆山区。 3. 长春市第八区,第九区的潘家油坊村、桑家窝堡村、朱家村、范家店村、开东村,第十区的三间窝堡村、黄栋村、伊通村、驿站村、小西村、于家村,合并为范家店区。 4. 长春市第十一区,第十区的的开河村、双龙村、东沟村、雷家村、开源村、八家村、齐家村、双庙村、西山村、东山村、马架村、白龙村、潘家村,第九区的兴隆堡村、大广村、大三家子村、电台村、分水岭村、苗圃村、永春堡村、红嘴子村、黑嘴子村、小南沟村,合并为大屯区。 5. 长春市十二区,十三区的碱草沟村、三大顶子村、双庙子村、五里桥子村、新立城村,十四区的大顶子村、合作村,合并为净月区。 6. 将长春市第十三区(奢岭区,其中新立城村、五里桥子村、碱草沟村、生产村、双庙子村、三大顶子村除外),十四区(劝农区,其中和平村、大顶子村、合作村除外)划归双阳县管辖。 7. 长春市第十五区(卡伦)划归九台县管辖。
◎1955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准:
1. 撤销郭尔罗斯前旗和相当于区的查干花努图蒙古族自治区及4个自治村的建制,设立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2.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仍为原郭尔罗斯前旗的行政区域,不变。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1956年6月1日正式成立。
◎吉林市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区分别更名为昌邑区、通天区、船营区、龙潭区、江南区、白山区、丰满区、哈达湾区、大屯区 (国务院1955年12月21日批准)
◎设立吉林市九站区(吉林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12月21日批准)
◎1955年,根据《宪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8月30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更名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2月21日对外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