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2省辖市、1自治区(专区级),21县、1旗、29市辖区。至1952年9月,全省共有317个县辖区(包括公主岭、龙井、延吉、图们4个县辖市)。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长春市18区
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
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
第九区第十区第十一区第十二区
第十三区第十四区第十五区第十六区
第十七区第十八区
吉林市11区
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
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
第九区第十区丰满特区
省直辖单位共16县、1旗
永吉县(吉林市)舒兰县(舒兰镇)磐石县(磐石镇)蛟河县(蛟河镇)
桦甸县(桦甸镇)榆树县(榆树镇)怀德县(公主岭镇)扶余县(扶余镇)
农安县(农安镇)敦化县(敦化镇)九台县(九台镇)伊通县(伊通镇)
双阳县(双阳镇)乾安县(乾安镇)长岭县(长岭镇)德惠县(德惠镇)
郭尔罗斯前旗(前郭镇)
延边朝鲜族自治区驻延吉县5县
延吉县(龙井街)珲春县(城关)汪清县(城关)和龙县(城关)
安图县(明月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52年8月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吉林市第十区。
◎1952年8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延边专区,设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区。9月3日成立。
◎1952年10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长春县,将第一区(大屯)、第二区(西新)、第七区(合隆)、第八区(兴隆山)、第九区(卡伦)、第十区(米沙子)、十二区(万宝)、烧锅区的东安村、翻身村、民主村、月明村划归长春市;第六区(龙王)、十三区(开安)、十四区(鲍家)、十六区(滨河)划归农安县;十一区(朱城子)、十五区(同太)2区划归德惠县;第三区(烧锅)、第四区(和气)、第五区(双城堡)划归怀德县。
◎1952年10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双阳县的第6区(春阳)和第9区(劝农)划归长春市。连同原长春县并入的区,长春市由9个区增加至18个区。 1.第一区(长春):原第一区。 2.第二区(头道沟):原第二区。 3.第三区(胜利):原第三区。 4.第四区(中华):原第四区,及原第八区石虎村、绿园村、新立村、孟家屯村圈道内部分。 5.第五区(和顺):原第五区。 6.第六区(宽城):原第六区,及原第八区的翻身村、民主村圈道内部分,原第九区的上台子村和崔家营子村白狗屯、三合屯。 7.第七区(兴隆山):辖原第九区的杨家店村、稗子沟村、常家店村、邹碗铺村、腰十里堡村、北十里堡村、金钱堡村,及原长春县第八区。 8..第八区(东荣):辖原第九区的崔家营子村、遂家沟子村、唐家营子村、四间房村,原长春县第七区苏家营子村、大营子村、四间房村、孟家窝堡村、姜家窝堡村、邵家店村、张家屯村、张乡约村、广宁窝堡村、邱家窝堡村、田家洼子村、冬道村、城西堡村、水泉村,原第三区(烧锅)的东安村、翻身村。 9.第九区(双德):原第八区。 10.第十区(西新):原长春县第二区。 11.十一区(大屯):辖原长春县第一区大屯街、拉洛屯村、莲花泡村、长春堡村、鲍家窝堡村、獾子洞村、双山子村、双龙堡村、平安堡村、宋家大院村、万顺堡村、孟家屯村、冯家窝堡村、长岭子村、李大房子。 12.十二区(净月):辖原第七区的朱大屯村、吴家屯村、小河沿子村、姚家烧锅村、陆家窝堡村、小河台村、吴家店村、蔡家洼子村、遂家湾村、石碑岭村、靠山屯村、遂家瓦房村、钟家窑村、何家屯村、老古道村、三家子村、胡家店村、拉拉屯村。 13.十三区(奢岭):辖原第七区的人民村、生产村、双庙子村、碱草沟村、三大顶子村;原长春县第一区的新立城村、五里桥子村、千金堡村,原双阳县第六区炮手村、新民村、民主村、普安村、爱国村、火烧泡子村、奢岭村。 14.十四区(劝农):原双阳县第九区。 15.十五区(卡伦):原长春县第九区。 16.十六区(米沙子):原长春县第十区。 17.十七区(万宝):原长春县十二区。 18.十八区(合隆):辖原长春县第七区合隆街、战家窝堡村、孙家窝堡村、小八家子村、放牛窝堡村、于家店村、白家营子村、烧锅局子村、朱家园子村、国家屯村、孙家园子村、新立屯村、烧锅岭村、邓家屯村、赵家粉坊村、谭家屯村、陈家店村,原长春县第三区的民主村、月明村。